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审批同意,我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必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招聘康复技术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要求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儿科医学、康复治疗学、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专业,持有医师资格证、或康复治疗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证书,要求有3年及3年以上康复工作经验。(上述专业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限工作经验;上述专业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招聘肢体辅具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要求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康复医学、临床医学、运动人体科学、中医医学专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相关从业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自治区残联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办法
1.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将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广西残联2017年应聘材料+姓名”格式命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8日
各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如下:
自治区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南宁市罗文大道48号广西残疾人事业园内左边办公楼10楼1007室,陀翀,0771-3123898,kfzx_bgs@gxdpf.org.cn
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南宁市银海大道建业路22号办公楼4楼办公室,岑悠,0771-2537235,fjzx_bgs@gxdpf.org.cn
2.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求职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岗资格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全部应聘材料扫描并压缩后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我会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