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
1.面试工作由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复试时间及地点:待定(预计8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3.复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试教(艺术类教师包括特长展示)相结合方式进行。
4.复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复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能开考。
5.复试结果的使用: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复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
6.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考核及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以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由区人社局、教育局、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即2017年的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区人社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3722641
原标题:柳州市柳南区2017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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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17年柳州市柳南区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