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博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7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面试拟入围人选需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通过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491人为2017年博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拟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地点
审查日期:2017年7月10日——7月11日。
审查时间:上午8∶30——17∶00。
审查地点:博白县人社局(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69号,县委大楼3楼)。
拟面试人选的具体资格审查日期和审查组别见附件1,请各位考生按照附件1的审查日期和组别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三、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如下顺序排列):
(一)《2017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其中1张相片贴报名表右上角,3张贴另一份报名表右上角);
(二)笔试准考证1份;
(三)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各1份;
(四)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的考生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五)报考职位要求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证书(包括资格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等材料1份;
(六)加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七)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证明1份(示例见附件2);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关于面试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因特殊原因需由别人代为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示例见附件3)。
(三)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如有报考人员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7月12日前电话通知),递补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要求同上。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四)拟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必须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出具书面的《关于放弃面试资格的声明》(示例见附件4),并于7月11日下午17:00前寄送或传真到县人社局事业股(传真号码:0775-8233302)。
(六)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将于7月13日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附件:
博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人社局代章)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