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2017年贵港口岸协管员、协检员和协警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且能服从安排和指挥;
2、具有计算机基础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5、遵纪守法,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四、工资及劳保待遇
1、试用期间,每月工资待遇2000元。
2、正式聘用后的月工资为2500元(含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种社会保险以个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依照桂政发〔2016〕20号确定的标准。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确因岗位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假的,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调休。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
2、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3、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根据3:1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考察。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小组根据2:1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考察。如确定的考察对象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再顺补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招聘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
5、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经招聘小组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广西贵港商务之窗(http://guigang.mofco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将拟招聘人员派往用人单位,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的,市口岸办下发正式聘用通知。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15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根据附件2要求填好报名表,并发送到市口岸办邮箱(ggskab@163.com)。
七、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注:面试时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
八、咨询电话
贵港市口岸办公室电话:0775-2933178,联系人:李伟军。
原标题:贵港口岸协管员、协检员和协警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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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