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 | 职称 | 学历学位 | 招聘人数 | 任职条件 |
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环境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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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及以上 |
本科及以上 | 11人 |
1.水工环专业。2.取得本科学历后在地勘行业从事水工
环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3.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后在
地勘行业从事水工环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 ;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水工环专业是指所学专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及水资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岩土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应用化学、水利工程、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以上;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从事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相片3张。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7月18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一路12号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室)。
3.联系电话:0773-5856617
五、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二)在广西国土资源厅网站和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准考证领取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