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17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需由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提供有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和“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规定,以及合浦县事业单位招考联席会议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陈钦烈等222名考生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聘岗位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指标或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7年7月6日前。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按《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相应的资格审查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定向合浦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