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17年北海市市直(不含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需由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提供有关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和“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规定,以及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考联席会议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王启亮等456名考生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聘岗位达不到公告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指标或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7年7月4日前。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按《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相应的资格审查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北海市组织人社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等)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市将于2017年7月9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北海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beihai)和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上公布,敬请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传真电话、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地址请查询《2017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7年北海市市直(不含卫计系统)和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除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花旦岗位和音响师岗位外)面试定于2017年7月15日进行。
原标题:2017年北海市市直(不含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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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北海市市直(不含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xls
附件2:2017北海市市直(不含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阶段取消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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