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
(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7)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面试。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四)考察
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本办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法制办公室秘书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0778-2307805,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河池市法制办公室137室)
邮编:547000
电子邮箱:387210088@qq.com
联系人:覃美溜
原标题:广西河池市法制办公室 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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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法制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