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
1.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的,同时列为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依次递补。
2.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生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以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根据考核情况、体检结果,通过票决的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进行聘用。
六、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人员招聘,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管理,协议期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在协议期内),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区财政承担。聘用协议期满,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的,可签订续聘协议。协议期满不再续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八、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类别)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设置。
原标题: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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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计划表
2.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