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8名。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7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乡镇片区协管员岗位,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防城港人才网(www.fcgsrc.com)上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防城区防东路80号)。联系人:苏小婷,苏维林,联系电话:0770-2210602。
4.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原件核验后退还报考人员。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通知书》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6月21日至23日到防城港市防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
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时间1天;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6.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