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7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 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经自治区人社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 gxrc.com)、广西农业信息网(www.gxny.gov.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5日8:00—5月30日17:30。
2.报名办法
由报考者向具体招聘单位报名,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请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报名方式(如可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邮政快递等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验;非现场报名的,在面试开始前3天必须核验原件);报名时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7月15日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察聘用资格。
3.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附表3)。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15日8:30—5月31日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