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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8人公告

    日期:2017-05-04 09:13:16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方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时间:2017年8月至9月上旬。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9月中下旬至10月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做好报名资格、面试资格审查、考核等工作,因工作落实不力出现严重失误,引发考生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资格书面申请,否则按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文件和有关规定处理。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中“资格审查单位及联系方式”的“咨询电话”栏)。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监督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

    1.附件1: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pdf

    3.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4.附件4:核心课程证明.doc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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