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共10名。
二、引进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分析研判、组织协调能力。
2.应聘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年月到截止面试当月)。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如为应届毕业生,则要求在今年7月31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因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接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相关信息
《2017年东兴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五、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填写《2017年东兴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带个人简历,登记表应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dxswrcb@126.com,邮件请以“学校--专业--姓名”格式命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5日。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网上报名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东兴市委人才办审查。
3.面试。东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上旬(因客观原因未能如期组织面试将另行通知)。面试时携带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按照每个职位聘用人数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全面了解被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情况向东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东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5.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6.上报。将拟引进人选名单上报东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人才引进名单。
7.公示。将人才引进名单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为三年一签),并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引进的人才正式录用后可纳入东兴市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2.引进的人才符合《东兴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附件3)规定要求的,按政策兑现安家费补贴等相关待遇。
3.组织部门将把引进的人才纳入“青苗人才成长计划”实行跟踪培养。
本公告由东兴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7651719;
联系人:黄粹春、杨智钧、黄安然
原标题:2017年东兴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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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