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一)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17年6月3日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4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日~1999年6月3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6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EdldG)或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招聘岗位查询。各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2.网上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8:00~4月21日17:30。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报名当日起2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7日8:00~4月23日17:30。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2017年4月17日8:00~4月21日17:30),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因所报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笔试的,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7年4月27日8: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于2017年4月27日8:00~17: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岗位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批准,方可开考。因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招聘人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在网上缴纳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7年6月2日前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缴费成功后,对无法开考、改报不成功或不改报其他岗位人员,将按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7日8:00~4月24日17:30。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准考证》1份。《准考证》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报考来宾市事业单位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考试前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