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其他要求
(1)报考乡镇卫生院免笔试岗位(见《岗位表》),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
免笔试岗位情况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17年5月10日前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报考免笔试岗位需签订5年服务期限服务协议。
(2)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3)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查询。
(5)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7年7月上旬前。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⑴免笔试岗位
报考免笔试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记入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⑵笔试岗位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⑶笔试成绩并列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参加“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⑤参加“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