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填表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EdIdG)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限制,是否有党员要求等),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17年4月16日9:00时-4月21日17:00时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9:00时-4月22日17:00时(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在2017年4月16日9:00至4月21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2017年4月24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7年4月27日8: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未及时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考人员,考试费退还回原缴费卡。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方可申请开考,以下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1)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含下辖乡镇)事业单位,柳城县、鹿寨县下辖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2)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岗位,2017年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岗位;(3)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和十级以上的岗位;(4)招聘岗位为该行业、地区急需紧缺的岗位。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
(二)缴纳考试费时间
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时-4月23日17:00时
(三)下载报名表和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且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系统会生成报名表和准考证电子文件,请及时下载(按系统提示)该电子文件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