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高级职称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中的六个小类亦为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题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附件3)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7月上旬前,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综合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方式。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个别岗位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1)各县(区)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市直招聘单位岗位面试:
①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面试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市直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其面试工作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的岗位,其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各县(区)人社局、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岗位的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在7月18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面试资格复审
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三天内进行。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后,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③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报考定向“随军家属”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批准同意随军的审批表,以及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⑤报考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防城港市的有关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6.面试地点
(1)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定;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3)采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的市直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其主管部门指定;
(4)各县(区)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
具体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7.面试成绩
(1)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分值各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