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年龄30岁以下、大专文凭以上,男女不限,政治立场坚定,集体荣誉感强,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热爱民政工作,身体状况良好,具有社工专业、计算机专业、法律专业、中文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优先。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按规定购买五险;出差按规定补助。
三、报名及面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须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面试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3.报名地点:来宾市大桥路91号兴宾区民政局五楼秘书股。
(二)面试
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以上公告,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韦强,联系电话:0772-4212176,13737212345。
来宾市兴宾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