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林县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田林县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我县定于2016年10月26日进行田林县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及要求
(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与笔试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与免笔试考生(取得资格证)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免笔试(取得资格证)考生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免笔试考生(取得资格证)与免笔试考生(取得资格证)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当天重新安排专业测试。(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体检人选接到体检通知后,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二、体检时间及要求
(一)百色市田林县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进行。
(二)体检人员根据体检通知书要求,持体检通知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于体检当日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通知书》由田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通知体检人员领取。
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见《田林县2016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体检须知
(一)体检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前往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考生在报到时,通讯工具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取回。
(三)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秩序,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考生体检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不要吃早餐。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
六、相关事宜,请与县人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
附件:百色市田林县2016年度公开招考聘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体检人员名单(33人).xls
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田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田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