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水政监察协管员,专业不限,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法律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以及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贵港市水政监察支队(贵港市金田路水利大厦15楼1503室)。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1寸彩色照片。
(二)招聘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程序后,确定聘用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拟聘人员自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四、待遇
(一)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聘用工资:2450元/月(含个人五险)。
(二)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和单位的要求上班、休息;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有意者自行下载表格进行填报。咨询电话: 0775—4595883。
附件:贵港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水利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