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昭平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中共昭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昭平县绩效评估中心工作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昭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参公编)。
二、选调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编制性质相同的工作人员(昭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职位,公务员可报考)。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正派,勤奋敬业。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昭平县机关事务局相关职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7日以后出生),选调昭平县机关事务局相关职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0月7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经本单位党委(党组)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5.近两年参加过公开选调并办理调动手续的;
6.服务年限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昭平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昭平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四楼403室),咨询电话:0774-6687858。
3.报名材料:
(1)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昭平县2016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所需表格请登陆昭平在线网站下载(见附件1);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直接贴上报名表);
(4)现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5)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它获奖印证材料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2)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
(3)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2016年10月16日—10月17日)
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可开展下步选调工作。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经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的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开考。
(三)考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09:00—11:00)
主要考察考生的文稿综合能力、逻辑思维水平等。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1︰6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地点:昭平县委党校。
2.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3日
面试以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人员姓名、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适时在昭平在线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地点:昭平县委党校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考察(2016年11月1日-12月4日)
1.选调中共昭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昭平县绩效评估中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1:2的比例抽调到中共昭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昭平县绩效评估中心见习,见习期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为期1个月。抽调手续按贺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明确干部借调管理工作的通知》(贺组通字〔2014〕40号)办理。
见习期结束后,按见习期综合表现情况,择优按1: 1的比例实行等额考察,由县人社局及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现实表现。考察中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则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2.选调昭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按总分排名顺序1: 1的比例实行等额考察,由县人社局及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现实表现。考察中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则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的,由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调人员名单提交县编委会讨论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未尽事宜
按《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附:1、昭平县2016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昭平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