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法警。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警院(校)、司法学院(校)及其它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三)仅限男性;
(四)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
(五)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者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
6、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604室)
联系电话:0779-3930665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前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人员月工资2000元,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聘用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9-3930665
联系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与上海路交汇处西北角海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邮 编:536000
邮 箱:hcfyzkg@126.com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