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陈海忠、盘映云等15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9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柳州市柳邕路381号来宾实验高中办公楼行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545007
监督电话:0772-3250824
来宾实验高级中学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