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韦京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8月4日至8月1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人民路西356号市交通运输局808室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78933 07724275053
来宾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