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朱华冠、左正福两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8月3日至8月11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文化路254号来宾市第八中学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26898
来宾市第八中学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