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并报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水资源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社会,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参加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六)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要求如下表:
岗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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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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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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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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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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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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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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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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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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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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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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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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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以上(硕士学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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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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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备水文水资源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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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岁,即1981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在广西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并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及名称),于报名时提交招聘单位。
(2)应聘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验核。对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要提供其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水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南宁市建政路12号水利厅防汛大楼23楼2306房)。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提交应聘材料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请应聘者根据自己报考的岗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水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
(4)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请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时间:2016年8月中下旬(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委托相关专家命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成绩,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环节:若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成绩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后续要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考官的构成
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组织考核
1.考核对象的确定: A岗位由招聘单位按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对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可按照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照面试和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组织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自治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进行公示
对于体检合格拟聘用的A岗位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广西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审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 邮编:530023
联系人:袁小琴
联系电话:0771-218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