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方式:派遣制员工。
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且无不良记录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工作地点:大连地区。(大连市区,大连开发区,金马路,普湾新区)
三.职位描述: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及贷款的发放、管理、收回等工作。
四.薪酬福利
(一)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基础工资、创利提成工资两部分。
1.基础工资为1,800元/月;
2.创利提成工资以营销、管理的微小贷款户数、金额及管理质量为基础,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计算;
3.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础工资的80%。
(二)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员工的薪资与绩效成绩直接挂钩,员工创立提成工资将根据绩效成绩进行相应调整。
五.职业发展
根据《长春农商银行微贷工场信贷人员转变用工体制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微贷工场信贷员业绩达到规定标准,可转为我行正式员工。
岗位要求:岗位要求
1.年龄在26周岁(含)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金融、经济、会计类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3.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性格开朗,善于交流和沟通,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国际结算岗
招聘部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中心 人数:1 学历要求:本科 性别要求:不限 工作经验:3-5年
岗位信息:(1)负责国际结算业务和贸易融资业务;
(2)负责海外国际业务开发;
(3)负责总行与外汇交易中心的外汇买卖。
岗位要求:(1)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为英语、国际金融、国际贸易、会计、计算机等专业,大学英语水平四级及以上;
(2)从事银行国际结算单证审单工作2年以上,精通UCP600和URC522,掌握外汇业务相关法规及政策;
(3)具有3年以上外汇会计或外汇清算工作经历;
(4)精通国际结算业务、信用证业务、进口代收、出口跟单托收 、?出口信用证议付、对外保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
(5)精通贸易融资业务、进口TT融资、出口订单融资、进口代付、买方远期信用证、福费廷、进口信用证(代收)押汇、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出口托收押汇与贴现、出口信用证押汇与贴现、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
(6)精通外汇资金业务、外汇资金拆借、即期结售汇业务、即期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
(7)精通SWIFT系统、熟练运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信息系统、熟悉外汇交易中心系统和境内外币系统;
(8)具有较强观察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9)能够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各种报告;
(10)有总行级开办外汇业务经验者,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请在"个人特长栏"详细说明)。
联系方式:0431-89115071 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