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参加文字综合岗位遴选的人员笔试科目为《申论》一科,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2、参加公安执法岗位遴选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一科,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了解、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生请于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1日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北侧(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7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之内,在牡丹江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qstp://hl.lss.gov.cn/mdjhrss)进行公布。招考领导小组办公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遴选职位1:3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会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面试登记表(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个别特别优秀的副科级公务员需出具现单位书面推荐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需携带首授及评授最高警衔佐证材料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凡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确认后面试人员需增补时,按考生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由结构化面谈和职位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面试成绩按百分计,结构化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职位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折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依据《人社部[2011]48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组织考察
1、考生需提供具备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考察由市公安局按考察标准与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开具《牡丹江市公安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录取通知单》,办理调转、落编、起薪等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3-6172067
牡丹江市2014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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