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为120分钟。
2、考试内容:以考调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考试时间:2014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8月4日下午4:00-6:00在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考试成绩公布:8月7日前在石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考核
分学校分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优先、第一学历均为全日制师范类毕业者学历高者优先、现任教学段与报考岗位一致优先、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一致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取舍。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当出现考核合格者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考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按上述优先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公示拟录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分学校分岗位等额确定拟录人员,并在石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学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学校;合同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
监督整个考调工作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行风监督员和县教育局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考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736-5323147(县纪委)
0736-5329249(县教育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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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教育局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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