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要求
计划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33名。具体名额分配及职位要求详见《新津县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四川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新津县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