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金城江区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拓宽用人视野,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转任和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和选聘职位
竞争性转任: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16个职位16人;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54个职位66人。
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度竞争性转任职位计划表》和《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度公开选聘职位计划表》。
二、转任和选聘范围
(一)转任和选聘对象
竞争性转任对象:金城江区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公开选聘对象:金城江区外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竞争性转任: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11日以后出生);科级领导职务、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公开选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2月11日以后出生),部分特殊岗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11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报名人选为选调生的,应录用为选调生满2年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广西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有关转任规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和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或对转任和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转任和选聘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转任和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8:00—25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