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钦州市遴选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廖玉娟等17名报考人员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遴选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所需的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直接送达至钦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A0520室),联系电话0777-2839982。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基层工作经历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职位条件有相应年限要求的需提供所有要求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未入围人员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其他事项
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审查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出现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没有笔试合格成绩以上人员进行递补的,按实有人数面试。递补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送至面试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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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