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报名资料等情况,经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工作由我委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面试入围人选由我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按照1:5的比例研究确定;如应选人员不足3人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面试后按照1:2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专业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专业测试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四)体检
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要求,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意见,提交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六)公示
对调入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调入岗位在南宁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调入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南宁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三)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名额。
(四)联系咨询电话:0771—571391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六)本公告由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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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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