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优选资格,由市纪委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公开优选对象。
考察、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调动和任职。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并确定公开优选对象,在河池人才网、河池清风网、河池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及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河池市纪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河池市纪委公开优选派驻机构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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