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河池市纪委公开优选派驻机构公务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手工填写。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及工作证的复印件。
(3)近期六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
(4)《参加河池市纪委公开优选人员基本信息表》电子版(直接发至市纪委组织部外网邮箱hcsjwgbs@163.com)。
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优选资格。
5.按另行通知持报名有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适岗比选。由市纪委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公开优选条件者,取消资格。公开优选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市纪委研究进行调整。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适岗比选,确定面谈对象。
(四)资格复审、面谈。面谈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市纪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面谈资格。
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由提供单位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谈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适岗比选和面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市纪委研究进行调整。
市纪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公开优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