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有科研潜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位于前列)。
3.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非艺术类专业研究生,英语须通过国家六级水平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艺术类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申请攻读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学035102)、翻译硕士(0551)的研究生英语须通过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申请攻读专业学位非艺术类领域硕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学035102)、翻译硕士(0551)除外),英语须通过国家四级水平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艺术类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我校国际新闻学专业05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只接收推免生。具体选拔条件参见《关于从2015级推免生中选拔国际新闻传播硕士研究生班生源的通知》。
4.申请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著作、且科研成果达到较高水平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申请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应用能力较强,获得过相关奖励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5.申请人报名时填报免试攻读的硕士学位专业(领域),应为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或相关专业。
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接收程序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uc.edu.cn)发布《2015年接收推免生时间安排》,请各位考生留意。
(一)接收专业(领域)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为:《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启仕布的,除工商管理(125100)外的其他招生专业(领域)。推免生拟接收人数参见《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考生在申报中国传媒大学前,应认真阅读我校专业目录,了解专业(领域)等情况。
(二)申请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志愿申报。
(三)审核
我校对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
1.初审合格的考生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上旬。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申请人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①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原件);
要求:加盖教务处公章,本校推免生可只加盖学院公章。
③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原件);
要求:加盖教务处公章,本校推免生可只加盖学院公章
④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入学设想。
(五)拟录取
我校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复试优秀、体检合格的申请者发出拟录取通知。被我校拟录取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方完成推免接收程序。超过24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三、其他
1.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并参加现场确认。
2.请拟录取的考生于2015年5月底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完成正式录取前相关信息确认,如:核对通知书邮寄地址、申请宿舍等。
3.录取通知书于入学当年6月中旬寄发。
4.推免生入学时还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有以下情况,将取消入学资格:
①入学时未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
②受到相关处分的;
③毕业论文在“良”(不含“良”)以下。
四、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启仕布,网址为:yz.cuc.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为:010-65779227,研招办传真为:010-65768805。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577938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216。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中国传媒大学北院44号楼五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24
2.联系电话:010—65779227
3.我校主页:www.c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