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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4-10-21 10:29:49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校内、校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均可申请。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接收:

    1.获“985”高校、“211”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推荐免试资格者。

    2.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3.本科期间,有省级以上科技单位承认的发明专利或创造成果。

    4.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报考学科

    有关的学术论文。

    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成绩100分以上、雅思成绩7.0分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优秀。

    二、接收程序

    报考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者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信息,并同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二)我校将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面试”或“笔试+面试”。

    (四)学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个工作日。

    三、接收学科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工程硕士(项目管理)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于10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寄(或送)至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校申请者可免交)

    (一)《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网址:/col/col21781/index.html)。

    (二)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

    (三)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1.外语(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托福(TOEFL)成绩、或雅思(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最好成绩证明复印件。

    2.获奖证书复印件。

    3.公开发行的刊物、学术论文、出版物等复印件。

    五、奖助学金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可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标准为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还可申请其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以及研究生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等。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教学大楼912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兼传真):0514-87979213

    邮箱:yjszs@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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