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2015年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05-08方向)、旅游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请参考《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发布之前可参考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15年各专业接收外校推免生暂不限定名额,学校将根据申请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力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注:若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工作尚未开展,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证明,我校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我校复试。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一)《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1);
(二)《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
(三)本科成绩单2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四)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六)复试时请自备同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无须上交。
注:以上材料由考生来我校复试报到时现场提交,不须提前邮寄。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上述材料不作退还,请自留备份并予谅解。
四、日程安排
我校将于9月下旬进行第一轮复试(各院复试时间待定,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或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附件4))。欲参加第一阶段复试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报名:
(一)9月19日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校外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直接在系统中打印《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无须再次填写附件1。
(二)各学院电话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和复试报到有关事项,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学校及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或电话至各学院咨询(附件4)。
(三)9月下旬,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四)9月28日-9月29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微博]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已通过复试专业,并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
通过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未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将于10月8日-10月24日进行第二轮复试(各院复试时间待定,请继续关注本网站或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欲参加第二阶段复试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报名:
(一)10月8日8:00前登陆“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请考生务必保证10月8日8:00-9:00期间“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至少有一个志愿为欲申请我校的相关专业)。
(二)各学院电话通知获准参加复试人员和复试报到有关事项,考生应注意及时登录学校及申请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或电话至各学院咨询(附件3)。
(三)获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以上“申请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到申请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工作。复试方式与内容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
(四)已通过复试的考生,需在规定之日内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之日内回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10月8日后,各学院将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报名,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所有申请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后续通知。
以上时间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