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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物理学院

    日期:2014-10-22 11:08:4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一、 院系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的前身是华中工学院物理教研室,1983年成立物理系,2008年改名为物理学院。多年来,全体师生发扬"探物穷理创新,自信自强争先"的精神,埋头苦干,艰苦创业,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现已发展成为定位明确、特色突出、学科整体协调发展,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物理学院。物理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已跃居全国并列十二名。

    物理学院拥有一支思想活跃、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1人,教授45人,副教授46人,其中中科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2人, 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青年千人计划”学者3人,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计划"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8人,3人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人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称号,2人获国家教学名师称号。引力实验与理论研究团队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称号,超快光学团队获教育部创新团队称号。

    物理学院目前建设有引力实验与理论、精密重力测量、原子分子光物理、超快光学、量子光学、生物分子物理与模拟、凝聚态物理、材料物理、天体物理、粒子物理与宇宙学等十余团队。2009年至2013五年间,学院承担了国家重大专项、科技部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共97项,经费总额达到1.2亿,其中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总额6074万;发表SCI论文590篇,其中A类论文273篇。

    物理学院建设有引力与量子物理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科技部引力与固体潮观测台站、基本物理量测量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精密重力导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已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现在建议书评审阶段。

    二、 招生计划

    物理学院2015年计划招收30名直博免推生和44名硕士免推生。招生二级学科有: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光学、凝聚态物理、无线电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等离子体物理、精密测量物理、固体地球物理。各二级学科专业招生指标不设限。

    三、 申请条件

    1、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 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四、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 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物理学院《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ee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网上缴费并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联系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

    2、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

    3、 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资格。

    4、 学院在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于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

    5、 考生参加复试。

    学院与参加复试考生确认面试形式。面试时只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不需要其他纸质材料。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告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7、 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两天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同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资格。

    8、 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院作为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 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 复试细则

    1、 参加复试考生可通过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进行复试,具体面试方式于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确认。

    2、 复试所需材料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考核材料。

    3、 面试由物理学院各研究团队自行组织进行,面试小组由3~5位老师组成,主要考核专业能力与科研创新潜质。

    4、 最终总成绩由学业成绩、排名百分比、面试成绩(包含科研成果、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等)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30%,排名百分比占20%,面试成绩占50%。

    5、 预定于10月5日、10月15日分两梯次发布待录取通知,并预计于10月31日前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 培养工作

    被物理学院接收的免推研究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以下科研工作:

    1. 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论文开题。

    2. 大四期间可以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科。

    3. 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导师和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七、 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八、 服务与信息提供

    联系人:杨凤霞 老师

    电话:027-87543881

    电邮:physzhaoban@mail.hust.edu.cn

    联系人:叶贤基 副院长

    电话:027-8755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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