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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4-10-22 11:23:13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创建于1953年,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现已形成了独特的学科优势和办学风格。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和浓郁的学术氛围,使其成为华中科技大学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的学院之一。

    学院拥有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材料学和材料加工工程两个二级学科均是国家重点学科,也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998年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数字化材料成形”、“纳米科学与技术”和“电子封装”均为自主招生的研究生专业。

    学院拥有材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部快速成形制造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等2个国家级研究平台、湖北省材料化学与服役失效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先进成形技术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英先进材料及成形技术联合实验室等研究基地、Flex-HUST研发中心,设有国家级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参与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的建设。

    学院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9名(含青年千人),长江学者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中国青年科技奖1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9名,教授54名(其中博士生导师52名)。已建设了一支由知名教授领衔,老、中、青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形成了10多个学术团队,其中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3个。

    近5年来,学院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700多项,包括国家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国家863项目,国家支撑计划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国家ITER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国防973、基础、预研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等,累计科研经费超亿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00余篇(SCI收录600余篇,EI收录8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20余部;获国家发明专利50余项。

    学院注重不断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改革和完善教学体系,两次荣获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历年来培养博士390余名,其中2名博士论文获国家提名奖、11名获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教材建设成果突出,10本入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成效显著,创立四个学生科技创新基地,2006年以来连续四年5次获得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奖励(其中金奖1项)。

    二、招生计划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我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比例不低于本院招生总数的50%。硕士生总数为102名,直博生不超过23名。(说明:直博生不占硕士生指标,因此可全部按50%计算,鼓励老师招收直博生,但必须具有招生资格。)

    具体的名额分配见下表:

    专 业博士生数硕士生数

    材料学1141

    纳米科学与技术

    材料加工工程1261

    数字化材料成形

    电子封装

    总 计23102

    三、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3.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品行端正,且无任何处分和违纪记录的;

    5.加权平均成绩居专业排名的前50%,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者优先录取。

    6.具有国外知名高校留学经历者优先录取。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10月5日前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按申请条件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请认真准备。

    2.材料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材料学院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在考生报名一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二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材料学院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材料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细则

    1、10月10日我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复试名单。

    2、10月10日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通过电子信箱(请准确提供)发布初审结果和复试安排。

    3、复试成绩由《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占50%)、英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面试(占30%)三部分组成。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为不及格)。

    4、考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生或直博生的资格。

    六、培养工作

    1. 全面贯彻落实《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遵循“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

    2. 重点建设一系列"高水平、国际化"研究生课程,构建一流课程体系。

    3. 配备一流的师资力量,建立导师权责机制,以创新研究为重点,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我国材料学科发展的优秀研究生。

    4. 鼓励学生进行学科交叉研究及国际交流合作,学院专项经费支持我院博士生参加国际会议及出国访学。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

    八、服务与信息咨询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科

    联系人:刘金

    电话:87557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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