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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大水电学院2015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4-10-23 08:58:36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一、 院系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其前身是华中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其主干学科——“水利水电工程”是我校建校时设立的新中国第一批重点学科,属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和首批博士后流动站,现为国家重点学科。学院涵盖的专业领域宽广,在进一步发展国家重点学科——水利水电工程的同时,学科交叉与融合特征明显,边缘学科与新兴学科学术研究活跃。目前,学院拥有“水利工程”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和“系统分析与集成(理科)”博士与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水利工程”和“电气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以张勇传教授等院士和一批中青年知名学者为学科带头人,在水电能源优化调度、水电站安全高效运行与优化控制等领域居国内领先地位,率先建立了“数字流域”学科理论和技术实现体系,发展了新的学科研究方向,形成了新的学科增长点,在加强学科间的渗透和交叉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学科研究方向,尤其是通过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学科项目与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形成了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优势的学科领域,具有优越的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环境与条件。

    学院设有在水电能源优化调度、水电生产自动化及计算机仿真等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的“水电能源研究所”、“系统科学研究所”,拥有信息化手段和科学研究条件居全国一流的“水电能源仿真中心”、“数字化工程与仿真中心”、“空间信息科学与技术(卫星遥感)中心”和“数字流域科学与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主办国家一级权威刊物、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会刊《水电能源科学》。同时,还长期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科研和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学院目前拥有院士4人(其中双聘院士3人)、教授12人、副教授11人,形成了一支精英荟萃、实力雄厚、学科交叉的师资队伍。

    学院科研实力雄厚,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承担了一系列包括国家“973”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和面上项目)、国家“六五”至“十一五”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研究领域涉及水电能源工程及其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控制、管理与防灾减灾中的关键技术与重大科学问题,一批成果在三峡水利枢纽等重大工程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一批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内的、并在学术界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与巨大的社会效益。

    学院近年承担了千万(元)级科研项目2项、百万(元)级科研项目15 项。在水电能源综合开发利用与流域环境经济可持续发展,水电能源复杂系统控制、维护与管理,发电厂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防洪减灾决策及生态环境分析评价、水文及水信息学等研究领域已形成鲜明学术特色。同时,以3S(GIS、RS、GPS)技术为基础、以流域资源环境的科学规划与合理利用为目标、以工程对象的计算机仿真分析为手段、以科学可视化与虚拟现实为表现形式,开展了一系列以“数字流域”和“信息化水电”为核心的科学研究与工程应用工作,并将相关科研成果和技术开发工作拓展到“数字电力”、“数字城市”等数字化工程领域及国防科技项目研究。学院在流域梯级水电联合优化调度理论、发电生产过程控制、数字流域工程、并行协同计算及其计算机仿真、基于RS和GIS的三维可视化信息系统、虚拟现实技术等研究领域实力雄厚。

    自2000年以来,学院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湖北省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省部级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9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首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入选图书1项,获湖北出版政府奖图书奖1项;获“中国百篇最具影响国内学术论文”奖1项。

    近年学院在大力发展本科教育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发展研究生教育,研究生培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坚持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开发中培养研究生,基本实现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办学的战略布局。研究生就业率达100%,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赞誉。近年培养的学生,今年1人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去年和前年2人分别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2人获“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12人次获得湖北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2011年,本科生获得“全国水利院校首届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称号1人、“全国水利优秀毕业生”称号1人。

    近三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就业率达100%,主要到长江水利委员会系统、中国水科院、南京水科院、流域管理机构、水电与电力设计院,电网公司、发电企业、高等学校、以及IT行业等单位从事科研、设计、生产运行及管理等工作。

    学院以优越的条件,吸引着水利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动方向)、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学科优秀学子深造和发展。

    附:学院及学科(专业)、导师介绍、研究生奖助学金等奖励与资助办法、接收校外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祥见学院网站(华中科技大学主页www.hust.edu.cn à学校概况à院系设置à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二、 招生计划

    学院在2015年招收的推免生名额为:

    1、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专业25人;

    2、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理学)12人;

    3、水利工程专业直博生5人、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直博生2人。

    三、 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25%,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5、修读本专业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6、本科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水文及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海岸即治河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动方向)、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我院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网上缴费,按《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严格按照本院《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招生院系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之间。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要求电话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 复试细则

    学院在招收推免生时将突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察,根据拟招收推免生综合成绩的排名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由拟招收推免生的基础成绩(占综合成绩的80%)和复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构成。其中:

    基础成绩由学院复试小组根据推免生在本科阶段的综合成绩、排名百分位、教育背景、外语水平、课外科技活动成果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评分。

    复试成绩分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学院复试小组对推免生提交的《攻读学位研究计划》进行评分作为笔试成绩;对于武汉地区的推免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由复试小组在学院进行面试;对于外地的推免生,由学院复试小组采取电话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将重点考察推免生的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

    六、培养工作

    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和待遇(请咨询报考院系)。

    七、学费与奖励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八、服务与信息提供

    1.华中科技大学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招生科

    电话:027-87541142 邮箱:chengshu@hust.edu.cn

    2.华中科技大学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学工组

    电话:027-875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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