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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大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4-10-23 10:21:49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一、 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的新闻学学科始建于1983年,是全国工科院校中创办的第一个新闻专业,在多年的建设中以“应用为主,交叉见长”为特色,走新闻传播科技与新闻传播文化相结合的 道路,实行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 大跨度交叉,积极探索新闻学教育改革和新闻学研究创新的新路子,受到新闻学界、业界的关注与好评。

    本学科点于1996年获新闻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03年获新闻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于2005年获新闻与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于2007年获得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下有5个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广告与媒体经济、公共关系。在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名列全国第五。

    一级学科下设四个二级学术型硕士点,分别是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广告与媒体经济。主要研究方向有:新闻传播史方向,新闻传播理论方向,新闻业务方向,政治传播方向,新媒体与网络传播方向,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方向,媒介经营管理方向,广告、公关、品牌传播方向。两个专业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与出版专硕。

    在国内同类学科中,本学科点的优势是:

    学术队伍:有一支以吴玉章奖获得者和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为代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教学科研团队;近年来,中青年学术骨干成长迅速。

    创新基地: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传播战略协同创新中心、98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新媒体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及湖北省重点文科研究基地——“媒介科技与传播发展研究中心”。

    学术成就:承担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到各类省部级课题等系列纵向课题数十项。获吴玉章奖二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一项,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奖(政府奖)十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四项、宝钢基金优秀教师奖3项。

    学科特色:走新闻传播科技与新闻传播文化相结合的道路,实行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大跨度交叉。

    学术交流:学院先后与国内一些知名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新西兰、香港、澳门以及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与科研协作关系。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接收推免生计划数40名:新闻学6名,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4名,传播学5名,广告与媒介经济4名,新闻与传播11名,出版10名。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要求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提供申请材料电子版,如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及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2、 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 申请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广告与媒介经济四个专业的推免生必须来自985或 211高校,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申请新闻与传播、出版专业的推免生,要有专业实践经历。

    4、 报名截止时间10月5日。

    四、 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按《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严格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新闻学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在新闻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按照新闻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新闻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在10月9(11)日。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按照简章要求实地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本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新闻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本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本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 复试细则

    1、复试指导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各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复试内容与权重

    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其权重分配为4:6;

    (1)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考生按要求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时事政治论文。

    论文分别由两位老师评阅,给出分数相差在5分以内(含5分)者,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给出分数相差在5分以上者,经复试领导小组仲裁后,给出最终成绩。

    (2)面试内容为:简述《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并回答导师提问;

    专业面试组由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导师组成。面试成绩按由面试组成员给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3、复试安排

    (1)报到

    报到时间:2014年10月8日下午2:30-5:30

    报到地点: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到东六楼一楼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笔试

    时间:10月9日上午9:00—11:30

    地点:新闻学院多功能教室

    (3)面试

    时间:10月9日下午2:00—6.:00

    分组:

    按考生报考专业分为两组

    第一组:报考新闻、广电、传播、广告专业的学生

    复试地点:东六楼6楼新闻系办公室;

    第二组:报考新闻与传播、出版专业的学生

    复试地点:东六楼6楼传播系办公室

    六、培养工作

    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学院另设有“博文传媒”奖学金36名,每名资助5000元,“人民网”奖学金、“嘉兴日报”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八、服务于信息提供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7557253 邮箱:xlp@mail.hust.edu.cn

    网址:http://sjic.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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