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广西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15年我校招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获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及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5年直属院系招生专业目录启仕布的各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公布的“广西医科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学科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科要求,凡不符合报考学科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生物学
报考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或生物科学类的考生,方能报考。
2、生物医学工程
本科专业为医学或生物科学类的考生,方能报考。
3、基础医学
本科专业为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4、临床医学
只招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专业除外)的考生。
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本科专业为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本科专业为医学或管理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6、药学
本科专业为医学、药学、化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7、口腔医学
只招收本科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生。
8、护理学
本科专业为护理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9、中西医结合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中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10、公共管理学
本科专业为医学、管理学等学科的考生,均能报考。
三、申请者个人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2、所在学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3、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申请工作流程
1、2014年9月25日之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yjs.gxmu.edu.cn/)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2、2014年9月26日-10月12日,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yjs.gxmu.edu.cn/)推免生申请系统进行预申请,登记个人信息和专业意愿。
3、10月13日,研究生学院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并给通过初审的推免生发放面试通知。
4、10月17日,收到面试通知的推免生到我校研究生学院412会议室报到,报到时需核对推免生的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3份上述申请者个人提供的材料。
5、10月18日,学科复试。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水平(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水平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复试结束后,推免生即可返程。
6、10月20日,通知复试结果。研究生学院将电话通知复试结果,获通过接收的考生务必于10月25日前(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网络报名。未网上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7、推免生最终在教育部网报系统中所填专业及导师必须与接收面试通过的专业一致,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予更改。
五、其他规定
1、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或各类奖励者优先考虑接收;
2、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
(2)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存在伪造、或故意隐瞒信息的情况;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在最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5)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六、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体系
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和要求,我校将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实施全面收费制度,学费标准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同时,我校也大幅度提高奖助学金的额度和奖励范围,增加学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数,给予研究生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奖学金政策体系具体如下: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三年100%全覆盖。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20000元/次,覆盖率2%。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一等,覆盖率20%,5000元-6000元/年;二等,覆盖率30%,3000元-5000元/年;三等,覆盖率50%,1000元-3000元/年。
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金额与评定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七、通讯地址:
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电话:0771-535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