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成绩优秀,无补考或重考记录。
4、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接收专业(领域)、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等请参阅《遵义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近期公布。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研招办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研招办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研招办通知为准)。
4、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1、遵义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由所在学校及院系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应届生证明(教务处盖章);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发明专利证书等原创性工作成果)。
五、学费、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医学类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术型),10000元/年(专业型);法学、理学类7000元/年;
2、奖助学金:
为进一步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我校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完善我省研究生教育投入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教【2013】232号要求,现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遵义医学院研究生“三助”以及学校资助中心和关工委等其他困难补助,其中推免生直接享受新生奖学金。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遵医院办发【2014】28号)。
六、其他事项
1、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提交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入学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推免生,招生单位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七、监督与申斥与咨询
遵义医学院纪委(监察)办公室:0852-8609406
遵义医学院研招办:0852-8609375,传真:0852-8609630
遵义医学院研究生院网:http://grs.z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