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人数及专业
我校2015年拟接收推免生150人左右,除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外其他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二、优惠及奖助政策
复试合格被录取的推免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一等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0元。
2.优秀生源奖。奖励金额2000元。
3.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4.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工科类、艺术类4500元/人,其他类硕士研究生4000元/人。
5.在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20000元)、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10000元)、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8000元)评选中享受优先政策。
6.学校还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北京景山教育基金、南海“奋进”奖学金、“惠济”奖学金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2万元不等。
7.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按月发放津贴。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获得就读学校硕士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接收推免生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9月28日后,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赣南师范学院,选择申请学院及专业。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初定于10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及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学校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6.录取。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
五、学费及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6000元/人·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农业工程)、艺术硕士(戏曲)研究生6000元/人·年。全日制会计硕士、艺术硕士(不含戏曲领域)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制3年。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南师范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341000
联系电话:0797-8393666
联系人: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