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届推免生推荐条件:
(一)A类及推荐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纳入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5.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改革后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本标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考试。
6.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二)B类及推荐条件
除了具备A类1.2.3.4条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教育部质量工程“资助大学生竞赛项目”规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者(该奖项前3名);“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该奖项前2名)、“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者(该奖项前3名);
2.在权威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第一发明人);
4.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得者(该奖项排名第一者);
5.校级及以上“十大杰出青年”获得者(要求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
B类推免生须经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在学院内公示。
(三)应征入伍立功者:本科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其退役后回校就读,并按时毕业者(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参联字〔2002〕1号))。
(四)辅导员专项计划:符合A、B类推荐条件且为中共党员。
二、推荐名额
今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指标。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计划数,按照各学院2015届毕业班学生人数及我校学科分布、学科特点分配到各学院。2011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实验班计划单列。B类计划数不超过分配给学院计划数的20%。辅导员专项计划共5人(含在学院总计划数内),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各学院按下达计划数1:1推荐。各学院推荐计划数见附件1。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1个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计划,本科专业为物理学。该项计划下达到理学院(相关要求见附件3)。
如果有学院不能完成分配的推荐计划,由教务处汇总,经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剩余计划再次分配到各学院。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学院于9月5日前成立推荐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9月9日12:00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三峡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有关奖励证明材料原件。
3.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学院在审核学生专业排名时,请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出此时间段该专业排名表。
4.9月15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将推荐免试生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5.9月18日12:00之前各学院将推免生材料送交教务处学业指导科(J-3104室)。推免生材料包括:《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推免生汇总表(上报推免服务系统)》、从教务管理系统下载的专业排名表、学生申报材料(包括:《三峡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四六级证书复印件、用于加分的奖励材料复印件)。推荐了B类学生的学院,要同时递交学生的相关材料和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的联名推荐信。
6.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经公示,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7. 经审核备案的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学校、专业,按报考学校的要求参加复试。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并向全体毕业生宣讲教育部新政策,严格按政策做好推荐工作。
2.各学院应考虑2015届毕业生各专业人数合理分配推荐计划,推荐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计划数。
3.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4.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按时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申报相关信息。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5、学校监察处对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及时调查并给予回复。
监督电话:6393833
邮箱:sxdxjw@ctgu.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三峡大学行政楼4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