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为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组成结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研究生部、纪监监察等部门领导和教师代表为成员。负责审定推免生遴选的工作程序、各专业领域接收推免生名额分配以及具体工作方案,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各专业领域成立专业领域推免生遴选小组,由专业领域负责人以及2-3名硕导或专家代表组成。小组设立秘书一人(可兼任)。
3、学校建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审核机制和监督工作机制。
4、学校接受推免过程中当事学生的申诉请求。
二、接收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1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3、申请人英语基础较好,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新成绩标准425分及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申请我校的的学科(专业)要求与学生本人本科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跨门类申请。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页,查阅我校2015年硕士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
2、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后),于10月10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达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如下:
① 申请表原件(有教务处 “同意推荐”章),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到jyyjszs@126.com。
② 1-6学期的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③ 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复印件(A4纸复印),复试时须携带原件。
④ 省市级奖励证书等复印件(A4纸复印)。
4、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5、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14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6、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7、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声明
我校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的50%。
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单位代码:10084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行政楼A217。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
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招办收,邮编075000
电话:0313-4187718 传真:0313-418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