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关于做好河北省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4]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研究生部领导、相关部处系领导、学校纪检部门领导及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接收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接收校外推免生的专业为基础医学全部二级学科,临床医学(学术型及专业学位)一级学科中的皮肤病与性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及中药学(专业学位)。具体专业目录参照《承德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递交申请,考生需自己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操作,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接收系统开通时间为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
2、资格审核。我校研究生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并提请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及电话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回复。
3、复试考核。对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复试的申请人,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复试、体检。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办法、程序与2015年统考研究生一致。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2).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拟录取
所有拟录取的校外推免生,经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领导小组审核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网及学校官网进行公示。申请人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作接受拟录取操作。
五、奖励政策
按《承德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承德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承德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政审后于2015年6月寄发。
2、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确定接收的校外推免生,未经我校同意,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4、我校确定接收的校外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上二道河子承德医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067000 电话(兼传真):0314-2290198 网址:http://www.cdmc.edu.cn
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承德医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