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专业
黑龙江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中,不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包括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3个专业学位。其它学科专业均招收外校推免生。具体专业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小语种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类专业学生的第二外语校内四级教学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提供其它有公信力的外语资质证明,如PETS4:60分、ELTS:5.5分、TOEFL:80分、BFT(中高级):120分等。
三、申请材料
1.《黑龙江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审批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PETS4成绩证明1份、或ELTS成绩证明1份、或TOEFL成绩证明1、或BFT(中高级) 成绩证明1份(复试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4.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如有者请提供复印件,并在复试时提供证书原件)。
5.获奖证书(如有者请提供复印件,并在复试时提供证书原件)。
四、申请办法
1.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请在2015年10月23日前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分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提交申请,并在复试时提交《黑龙江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审批表》及有关要求材料。
2.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准予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3.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
五、其它说明
1.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具体请参见“推免服务系统”的相关通知。
2.未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我校的推免生,我校将不受理其申请。
3.未提交《黑龙江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审批表》或推免生资格证明信的申请者我校将不受理其申请。
4.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