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 考研 - 公务员考试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试报名/成绩/培训辅导-启仕教育官网
  •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考研 > 正文

    东北林业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日期:2014-10-29 09:39:19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以下接收办法。

    1.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各学科培养能力、科研任务等实际情况,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下达各学科拟接收推免生名额。

    2.各院室应依托“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开展生源组织、复试等工作,完成复试后应及时公布成绩并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汇总后统一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名单汇总、录取及录取前公示等工作。所有经推荐免试入东北林业大学学习的生源均为非定向招生。

    3.研究生支教团计划指标为学科计划外单列,每学科原则上只能接收1名支教团研究生。

    4.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各院室在接收推免生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学科分配方案执行。若计划剩余,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

    6.名额分配方案及接收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解释。

    7.对在申请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荐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8.各学院、学科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选拔接收工作,及时公布接收名单,实行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做好推免生选拔接收工作。学校研究生院及各院室应加强、完善相应的招生监督管理制度,全部接收推免生工作在以东北林业大学纪检委牵头的监督小组和公众的监督下进行。东北林业大学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451-82190321。

    相关热词搜索:东北林业大学 2015年 推免生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